我想以树上村子的笔,写下酒鬼三旬的一生。我想出写一部绝世佳作,渡了这世间万人。我想写出像狂人日记,像王明阳学说一样,震惊世人。不过我只是一个小白啊,第一次写书啥也不会,可是谁不曾是个小白啊。
杨缺穿越到立国六百年的大唐,发现这个大唐不寻常,不仅仙神之路断绝,更有天外克系邪神虎视眈眈,原本以为金手指是人间巅峰的老爷爷,没想到竟然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既然如此,且看我与大圣一起打邪神
“咳咳,各位好,我是本书的主角,对,就是那只傻狼!首先感谢各位的观看,我那命为作者的生物会以各种杀‘人’(也不全是人)事件给大家讲述这个故事,顺带给大家玩点梗,祝大家看的开心!”
慢热、逻辑智商在线、非打脸爽文、多视角呈现……系本书特色,介意的书友请谨慎服用。(PS:从第13章开始“搞事情”,所以有些慢热……)从小被教廷软禁的罗伊,因为一场意料之外的契约仪式,挣脱教廷的束缚,开启浪迹天涯的逃亡人生。面对炫彩而又陌生的世界,罗伊凭借契约的馈赠,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将已经被历史淘汰的古老职业,再次带回世人眼中,惊艳整个世界……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以来你的是你,可怕的不是深渊而是人。
青春无聊文学,现实糟糠,整篇文就是废话且无聊的产物,为了打发无聊的上班时间的产物!主打的就是一个随意…故事应该从那个夜晚开始,从那本日记开始!我寻找母亲留下来的记忆,带着任务前进!
这是一部双女主的文哦~穿越者林笙心看小说猝死后穿到了自己看的真假千金文里的假千金身上,遇到重生的女主。看清家人的真实面孔后和女主一起展开复仇
在这个世界,人妖已经争斗了上千年,经过时间的冲刷,这份敌意已经深深刻入了骨髓,而身处于妖怪中的人类,叶宁水从小自然是受到了不尽的不公,从小仰仗着狐族族长狐孤的庇护,为了去看看人类的世界,去寻找他真正的父母,他想尽办法想要逃离这个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忘忧山
因为一场意外,我竟然穿越到了异世界,还获得了剑圣血脉,对此我只想摆烂,不想成为最强剑圣啊!
你敢信,一个从小吃不饱穿不暖的楚月溪会是大夏第一富商的大女儿。竟然还被小娘送去配冥婚。配冥婚也就算了,配的还是神仪明秀,郎艳无双的望月山庄少庄主,简直天理不容。不容的不是配了帅哥,而是帅哥怎么先死了。没关系,还有一个镇国大将军等着她。
凌风与莫灵仙相恋,初时以为是姐弟,无奈已爱得死去活来,得知是姐弟后痛不欲生,后来得知全是误会 ,几经波折,有情人终成眷属。
“拜托我可是首席催眠师,看着我的眼睛忘了我。”岁岁年年亦是碎碎念念。
阎熙宇最讨厌倪琰那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却又不得不跟随在她身边,倪琰讨厌阎熙宇是因为他眼瞎,老是围着一个小白花瞎转悠。阎熙宇讨厌倪琰却又逃不开她,因为他是她的药剂,这世上没人能比他们的骨血更契合。正是因为这一点,他被迫困在他身边十余年,像一只鸟儿失去了翅膀被圈在笼子里,而他的主人倪琰却不止他这一只宠物。作为她最忠诚的保护者,他看见过倪琰高高在上蔑视一切的眼神,也看见过倪琰持宠而娇的娇嗔,可他从没见过倪琰那了无生机的模样,她倒在血泊中,黑色的礼服浸在鲜红的血液中,像黑夜中绽放的红玫瑰,艳丽绝美。她决然赴死的模样刺痛了他的心,这时他才明白自己早以在不知不觉中被倪琰给拿捏了
在公元211年,有个神秘人创办了一个名为“天下第一比武盛会”的擂台决斗赛,前三甲胜出者可获得丰厚的赏金奖励。由于比武大会的赛事格外轰动热烈,进而在三年之后举办了第二届,而后的又三年后举办了第三届,此后三年举办一届的赛事已经发展了九届之多。公元238年,第十届即将在神州大地的顿丘上演。此时,各城各地、各门各派的英雄狗熊,黑发白发、不同种群的男女老少,旅行贩卖、参观群游的公子小姐,无论哪门哪派、何族何门还是这山那庙,大都是因为比武大会赛事的盛名,而抱着一睹风采的好奇,前前后后的聚集到了此地...
讲述了三世情缘,第一世在古代,女主怀着刺杀男主的目的接近男主,后来喜欢上了男主,但还是要杀了他。第二世,在民国,男主与妓院的戏女女主相遇,互相喜欢,但男主为了国家安危,女主被杀。第三世他们生在和平的现代,同为高中生,因女主转学而相遇,后来在相处中都喜欢这对方,暗恋着对方,最后两人鼓起勇气互相表白终于在一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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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6 18:41:11 http://btgloddn.com/post/9452969.html